“风水堪舆”内涵流变考释
关于“风水”一词,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其又名“堪舆”,还可被称为“相地” “相宅。(墓)”“地理”等。然而,关于这些名称的内涵问题,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,具体所指也不尽相同,
一. 风水渊薮:先秦“相地”考析
原始社会时期,先民即已掌握择地而居的“相地”之法,《墨子·辞过》有相关记载称‘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,就陵阜而居,穴而处。 下润湿伤民,故圣王作为宫室” 。 《周易·系辞下》亦称“上古穴居而野处,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,上栋下宇,以待风雨,盖取诸《大壮》 ” 。 原始先民对“相地”高度重视,“相”为勘察、审定,“地”包括屋舍(阳宅)和墓地(阴宅) 。“相地”最早见于《尚书·召诰》 ,其载“惟二月既望,越六日乙未,王朝步自周,则至于丰。 惟太保先周公相宅,越若来三月,惟丙午朏。 越三日戊申,太保朝至于洛,卜宅。 厥既得卜,则经营。 越三日庚戌,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,越五日甲寅,位成” 。 除了太保相宅外,《周礼·土方氏》 还称:“土方氏掌土圭之法,以致日景,以土地相宅,而建邦国都鄙,以辨土宜、土化之法,而授任地者。 王巡守,则树王舍。”土宜法”被运用到“相民宅” 中,正所谓“以土宜之法,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,而知其利害,以阜人民,以蕃鸟兽,以毓草木,以任土事” ( 《周礼·大司徒》 ) 。 对此,唐代吕才在《叙宅经》中,考其源流称“逮乎殷周之际,乃有卜宅(相地)之义。 故诗称相其阴阳,书云卜惟洛食” 。 宋代罗大经亦称“古人建都邑,立室家,未有不择地者。 如《书》 所谓‘达观于新邑,营卜瀍涧之东西’ 。 《诗》 所谓‘升虚望楚,降观于桑,度其隰原,观其流泉’ 。 盖自三代时已然矣。”吕才和罗大经都明确将卜宅、相宅作为相地的缘起,这一观点也普遍受到现代学者的认可。相地活动在周代十分流行,如《尚书·洛诰》有云:“我卜河朔黎水,我乃卜涧水东,瀍水西,惟洛食。 我又卜瀍水东,亦惟洛食。 伻来,以图及献卜。”即详细记述了周公在各水系流域之间相互比较,进行的一系列相地卜居的活动。 又如《诗经·公刘》所载“笃公刘,既溥既长,既景迺冈,相其阴阳,观其流泉……庶其隰原,彻田为粮,度其夕阳,豳居允荒”,诗中“冈”“泉”“原”和“景”“阴阳”“夕阳”等,分别指地貌地物和方位朝向。 这种从地形、地势、地貌、水文和方位,来勘察择选地基的相地活动,充分考虑到了我国大陆受北方西伯利亚寒风影响,北面能靠山防寒,东南方可向阳取暖,包括选取水源要便利生活、洁净等。 正如《管子·度地》 所云:“圣人之处国者,必于不倾之地,而择地形之肥饶者。 乡(向)山,左右经水若泽。”与此同时,这种考虑山水形势及方位等因素的相地,也正是后世风水“形法”和“理法”的雏形。 这从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中的《啻》 《作事》 《相宅》等篇,也可见一斑。 诚如蔡杰所言:“我们可以在《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》中看到,春秋战国时,人们将卜宅的方法归为两类:一类是方位占卜法,另一类是形象占卜法。 方位占卜法根据天空中的日月星辰的行度进行占卜和决断事情,即是后世的理派的内容。 而形象占法则重于地理环境的‘外形’和房屋的‘内形’来占卜和决断事情,即是后世的形派的内容。”《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》中的相地术,虽与后世风水术有一些相似之处,但在本质上却大相径庭。 这一时期的“相地”还只是一种朴素辨证的相地技术,一般具有背山面水、植物繁茂和门户朝阳等特点,主要侧重对地质、水文等地理因素的实地勘察。 这与以阴阳五行学说、气论等为理论的风水,还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。
二 .风水嬗变:汉至唐“堪舆”疏证
堪舆一词,至早见于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,其云:“北斗之神有雌雄,十一月始建于子,月徒一辰,雄左行,雌右行。 五月合午谋刑,十一月合子谋德。 太阴所居辰为厌日,厌日不可以举百事。 堪舆徐行,雄以音知雌,故为奇辰。”颜师古引许慎注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 释曰:“堪,天道也;舆,地道也。”可见,堪舆最初本来是指以星宿分野来卜测时日的吉凶方法,是当时众多日者之一。关于堪舆的卜测时日吉凶,《史记·日者列传》即有相关记载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 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 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 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此处的“堪舆家”表明堪舆术已具备以占日为主要内容的吉凶功能,从占卜的功能来看,占日是天道,营建土木乃地道,两相融合即为堪舆。 从而可见,这时的堪舆与相宅相墓并无太多关联,与后世风水更是相去甚远。 迨至三国时期,魏人孟康注扬雄《甘泉赋》“属堪舆以壁垒兮”,将“堪舆”释为“神名,造《图宅书》者”。《图宅书》是汉代用于相宅相墓的专术,即图宅术。 它是在堪舆总体理论指导下,所形成的一种衍生品,意即堪舆与图宅术是干支关系。《图宅书》 (图宅术)的出现,始与相宅相墓发生关联,才具备了与后世风水相同的内涵。
《四库全书总目·子部·术数类》进一步详称“相宅、相墓,自称堪舆家。 考《汉志》有《堪舆金匮》十四卷,列于五行。 ……《隋志》则作堪余,亦皆日辰之书,则堪舆,占家也,又自称曰形家。 考《汉志》有《宫宅地形》二十卷,列于形法,其名稍近。 然形法所列兼相人相物,则非相宅相地之专名,亦属假借。 今题曰‘ 相宅相墓’,用《 隋志》 之文,从其质也”。文中所说《汉书·艺文志》中的《堪舆金匮》和《宫宅地形》,分别从属于“五行”类和“形法”类,开启了后世风水理论的“理法”与“形法”的两大分类。但此时的“形法”要比后世范围宽泛许多,《汉书·艺文志》亦称:“形法者,大举九州之势以立城廓室舍形,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、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残吉凶。 犹律有长短,而各征其声,非有鬼神,数自然也。 然形与气相首尾,亦有有其形而无其气,有其气而无其形,此精微之独异也。”可见,“形法”不仅包括相地、相宅,还有相人、相物等,
《宫宅地形》仅是形法六家之一。相地“形法”兼有“立城郭”内容,后世风水并无此内涵。 相宅“形法”仅涉及宅舍与地形两类对象,在两者之间来占断吉凶。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“形法”的核心要旨在“形”与“气”,并以“气”释“形”,意即“气”被应用到相地、相宅中。 而以《堪舆金匮》为代表的“五行”类是以阴阳五行学说为理论根基,当时主要流行五音姓利说的图宅术,王充在《论衡·诘术》中称“《图宅术》曰:宅有八术,以六甲之名,数而第之,第定名立,宫商殊别。 宅有五音,姓有五声。 宅不宜其姓,姓与宅相贼,则疾病死亡,犯罪遇祸。 ……‘商家门不宜南向,徵家门不宜北向。’则商金,南方火也;徵火,北方水也。 水胜火,火贼金,五行之气不相得,故五姓之宅,门有宜向。 向得其宜,富贵吉昌;向失其宜,贫贱衰耗”。 图宅术在考虑时日“六甲”之外,还将姓氏分属五音的理论依据,即“以字学分五音,只在唇舌齿调之,舌居中者为宫,口开张者为商,舌缩却者为角,舌拄齿者为徵,唇撮聚者为羽”,运用到相宅相墓当中,与《堪舆金匮》理论基础一致,我们统称为五音宅法。 可见,以《宫宅地形》为代表的“形法”和以图宅术为代表的五音宅法,两者理论基础大相径庭,属于不同的体系。
西汉时期,堪舆术主要涉及的是相宅,《堪舆金匮》即是择日定向的阳宅著作,《宫宅地形》亦复如此,相墓(阴宅)的出现相对于相宅(阳宅)较晚。 对此,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考释曰:“相宅之书,教相墓为古。 ……《汉书·艺文志》形法家,始以宫宅地形与相人相物之书并列,则其术自汉始萌,然尚未专言葬法也。”自东汉始,才逐渐出现相墓的零星记载,据《后汉书·袁安传》载:“安父没,母使安访求葬地,道逢三书生,问安何之,安为言其故,生乃指一处,云:‘葬此地,当世为上公。’须臾不见,安异之。 于是遂葬其所占之地,故累世隆盛焉。”袁安受其母命所托,为其父四处寻访葬地,路上偶遇的三个书生,竟能明晓
相墓之法,说明相墓在当时已很可能成为一种习俗。 东汉王充《论衡》所载《葬历》,以及当时出现了“登山相地”的“冢师”,皆可为此佐证。 而《葬历》相关理论仍以卜测时日为要旨,同时表明了此时的相墓理论与“堪舆” 的卜测时日理论是一脉相承的。 尤其是《后汉书·袁安传》中“葬先荫后”思想,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魏晋南北朝之际,相墓荫后之说盛行,如《世说新语·术解》载:“人有相羊祜父墓,后应出受命君。 祜恶其言,遂掘断墓后,以坏其势。 相者立视之曰: ‘犹应出折臂三公。’俄而祜坠马折臂,位果至公。”又如《南史·武帝纪》称宋武帝之父葬地云:“其地秦史所谓曲阿、丹徒间有天子气者也。 时有孔恭者,妙善占墓,帝尝与经墓,欺之曰:‘此墓何如?’孔恭曰:‘非常地也。’帝由是益自负。”东汉以降,广泛流行的阴宅之术,同样是以五行为理论基础的五音宅法,与西汉用于阳宅的图宅术理论相一致。 《隋书·经籍志》载《地形志》八十七卷,《宅吉凶论》三卷,《相宅图》八卷,《五姓墓图》一卷,《冢书》 《黄帝葬山图》各四卷,《五音相墓书》五卷,《五音图墓书》九十一卷,《五姓图山龙》及《科墓葬不传》各一卷,《杂相墓书》四十五卷。我们从所题书名,可以看出这一时期五音宅法居于主导地位。 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中也收录了《五行记》五卷,《五姓宅经》二卷,《五姓墓图要诀》五卷,《玄女弹五音法相冢经》一卷,《五音地理经》十五卷等,亦可为此例证。 唐代吕才亦在《叙宅经》中称:“至于近代师巫,更加五姓之说。 言五姓者,谓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等,天下万物,悉配属之,行事吉凶,依此为法。”其实,魏晋至隋唐阴宅术的迅猛发展,远不止于此。 我们从唐代孙季邕奏请停废的伪烂葬书,就达 120 家之众,如《黄帝五姓葬经》《黄帝五元经》 《五星出入图》 《五音历》 《荀氏五姓葬经》 《岐伯五行志》《五气历》《五行历》等等。要言之,这一时期的堪舆术基本以五音选择为主,即五音堪舆术,已经蕴含了后世“理法”风水术的五行理论要旨。 而以《宫宅地形》为代表的“形法”仍处于混沌状态,较之先秦阶段的“相地”,张舜徽认为“《汉志》著录之《宫宅地形》,本谓庐舍之建造也。 《诗·大雅·公刘》篇所谓‘相其阴阳,观其流泉’,即斯术之滥觞。 至于辨方位,审燥湿,皆营造之事所宜讲求者,故为书至二十卷之多。 此乃世俗所谓阳宅也”。 即言与前文《尚书·洛诰》《诗经·公刘》所述之事的性质相似,并未有实质性的突破,仍是一种朴素辨证的相地技术。 然而,“形法”中的相地书注重山形水势的地质、水文等因素,尤其是“气”的介入,却直接对后世风水产生了深刻的影响。
三 .宋以降“风水”演变
有宋一代,著录于《宋史·艺文志》 《崇文总目》 《通志·艺文略》等相关相地书多达百余种,其数量远超前代总和。 诸如《五音地理诗》《五音地理经诀》《五音三元宅经》《五姓合诸家风水地理》《地理新书》 《相宅经》 《葬书》 《山冈机要赋》 《地理口诀》 《正龙子经》《白鹤望山经》《青囊经歌》《青囊本旨论》等,所撰者或为朝官,或为民间术士,鱼目混珠,参差不齐。 南宋王炎曾言:“虑术者不可信,搜集诸家地理书,考其本末。 ……论地理者当以是为祖,而庸术往往不读。 或读之句读既误,字音又讹,其义则懵然不晓。”从中可以明显看出,用“地理”命名的相地书籍,在唐以后逐渐增多,甚而直接称风水术士为地理家。 然而,地理学虽是风水的基础,但是地理学仅是风水的一部分,两者绝不能等同。关于唐宋以降“地理”一词的相混淆使用,清代丁芮朴在《风水祛惑》中也解释曰:“唐宋以后,地师称为堪舆家,又称之曰阴阳家,又称之曰形家,皆窃取他术之名以示尊重欤? 世又称相墓为地理,其称地理,不过张大其术耳。”
宋代相地书籍不仅数量上陡然激增,而且内容和流派也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。 《地理新书》《乾坤宝典》《茔原总录》等继承了汉以降的五音宅法,《葬书》 《地理发微论》 《地理囊经》等以“气”为主导判断山水形势,《青囊经》《入地眼全书》《催官篇》等则利用天象星宿来判定方位吉凶。 对此,南宋赵彦卫进行了详细总结,其称:“今地理家则有‘大五行’之说,如壬属水,地理家曰属火之类。 参以人之姓,归五音,分三十八将山,以定吉凶。近年又多用郭璞《锦囊》,先看山从何来,得金山或木、水、火山、土山,各以五音生旺轮之;吉方则要山高水来, 凶方反是;复以七星配之,谓之天星法。 又有用古《青囊》者,只使三垣,以壬亥为紫微垣,丑艮为天市垣,乙卯为天乙,巽巳为六尚书,丙巳为少微垣,丙丁为老人星,辛酉为午太乙,庚酉为天纲柄,水出入俱无妨,惟坤申是地母,不可用。 皆非圣人卜其宅兆之意,然世人贪于名利,多惑其说。”《云麓漫钞》提及的“大五行之说”即为汉以降的五音宅法,而宋时流行的“郭璞《锦囊》” (系郭璞《葬书》的别称)和“古《青囊》”,则分别侧重山水形势的判断(属形法派)和方位格局的择选(属理法派)。 其实,唐代后期至五代时期,就出现过一些涉及大环境山水形势的相宅(墓)之作,如敦煌写卷 S. 5645F《司马头陀地脉决》和《管氏地理指蒙》的“山水会遇”一章。 由是可见,宋代大致可分为五音宅法、形势风水(又称江西派,即“形法”)和理气风水(亦称福建派,即“理法”) 三派。风水的两大派别并非泾渭分明,主于形势的《葬书》亦讲究方位,主于理法的《青囊序》亦涉及山水形势,两者互相融合,只是偏重不同而已。秦汉以来的五音宅法发展至宋时,主要流传于上层皇室。 北宋王洙等奉敕撰《地理新书》,该书详细介绍了五音宅法,如“五音三十八将内从外从位”“五音三十八将图” “五音山势”“五音地脉”“五音男女位”等。当时的士大夫对五音宅法大张挞伐,程颐在《葬法决疑》中抨击称:“为害之大,妄谬之甚,在分五姓。 五姓之说,验诸经典,本无证据,古阴阳书亦无此说,直是野俗相传,竟无所出之处。 惟《堪舆经》黄帝对天老,乃有五姓之言。 且黄帝之时,只有姬姜二三姓,其诸姓氏尽出后代。 何得当时已有此语? 固妄谬无稽之言。 其所谓五姓者,宫商角徵羽是也。 天下万物,悉配属之,行事吉凶,依此为法。 至如以张、王等为商,武、庚等为羽,是则同韵相求。 及其以柳姓为宫,以赵姓为角,又非四声相管。 其间亦有同是一姓,分属宫商,复姓数字,徵角不辨,都无凭据,只信其臆说尔。”张载亦直言:“南方用青囊,犹或得之,西方人用一行,尤无义理。”一行为唐代僧人,其所著《五行地理经》,即依循五音宅法。 故宋代以降,“五音宅法”渐不传于世,清人丁芮朴在《风水祛惑》中即称“风水之术,大抵不出于形势、方位两家。 言形势者,今谓之峦体;言方位者,今谓之理气”。 南宋时期,五音宅法就已经没落,朱熹有称“以五音尽类群姓,而谓冢宅向背各有所宜,乃不经之甚者。 不惟先儒已力辨之,而近世民间亦多不用”。 而江西的形势派与福建的理气派则成为主流,朱熹亦有称“近年地理之学出于江西、福建者为尤盛”。 理气派“主于星卦,阳山阳向,阴山阴向,纯取五星八卦,以定生克之理分”,而形势派“其为说主于形势,原起所起,即其所止,以定向位,专指龙穴沙水之相配”。可见,这两派都不再以卜测时日来判断吉凶,与“堪舆”及其分支的五音宅法有显著差异。两派主要流行于市井坊间,尤其是形势派风水最为盛行,发展至“宋元间以形(势)家术周流郡中”,乃致出现了“凡通都会府,山水固皆翕聚。 至于百家之邑,十室之市,亦必倚山带溪,气象回合”。对此,元末明初王祎所著《青岩丛录》也称:“后世言地理之术者分为二宗:一曰宗庙之法(理气派),始于闽中,其源甚远,至宋王伋乃大行。 ……其学浙间传之,而今用之者甚鲜。 一曰江西之法(形势派),……其为说主于形势,……其学盛行于今,大江南北,无不遵之。”故明清以降,风水遂以“形势为体,理气为用”,形势派和理气派逐步合流。
“风水”一词,虽在唐代之前已经出现,但一般是指自然界的风和水。 如《宋书·武帝纪》有云:“因风水之势,贼舰悉泊西岸。”《齐书·祖冲之传》又云:“诸葛亮有木牛流马,乃造一器,不因风水,施机自运,不劳人力。”杜甫《别董颋》亦曰:“穷冬急风水,逆浪开帆难。”“风水”实有相宅相墓之义,应出现在宋初。 北宋初期官修书目《崇文总目》所著录的《五婚合诸家风水地理》,应是现存最早以“风水”命名的书籍,另有《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》著录《一行风水诀经》 和《宋书·艺文志》 著录《地理观风水歌》。 北宋中期以降,“风水”一词逐渐流传开来,司马光称“谓卜地决其吉凶尔,非若今阴阳家相其山岗风水也”;张载称“葬法有风水山岗,此全无义理”;程颐又称“今之葬者,谓风水随姓而异”;陈振孙《直斋书录解题》亦称“江西人有风水之学,往往人能道之”等。 关于“风水”的内涵,《葬书》解释最为详尽。 《葬书》有云:“气,乘风则散,遇水则止。 古人聚之使不散,行之使有止,故谓之风水。”《葬书》虽托名晋代郭璞所作,实为宋人所著,四库馆臣即曾指出:“《葬书》一卷,旧本题晋郭璞撰。 ……考璞本传,载璞从河东郭公受《青囊中书》九卷,遂洞天文、五行卜筮之术。 璞门人赵载尝窃《青囊中书》,为火所焚,不言其尝著《葬书》。 《唐志》有《葬书地脉经》一卷,《葬书五阴》一卷,又不言为璞所作。 惟《宋志》载有璞《葬书》一卷,是其书自宋始出,其后方技之家,竞相粉饰,遂有二十篇之多。”ᙨI著作一向多系托名作伪,宋末元初《茔原总录》即收录了南宋以降 56 部风水伪作,多托名郭璞、杨筠松等风水名家,仅《通志·艺文略》就有托名郭璞的 5 部风水书。因而,笔者支持《葬书》出自于宋代的这一观点,其成书时间约为北宋末年至南宋初年。
四.风水理论的涵化
“生气”是风水奠基之作《葬书》的核心要旨,其开篇首句即称“葬者,乘生气也”,其注云:“生气即一元运行之气,在天则周流六虚,在地则发生万物,天无此则气无以资,地无此则形无以载,故磅礴乎大化,贯通乎品汇,无处无之而无时不运也。”自《葬书》提出“生气”说后,“气”便成为后世风水理论的根本原则,如“风水以气为主”“凡看地……总以气为主”。风和水是实现“藏风聚气”的必要条件,故《葬书》称“气,乘风则散,遇水则止。 ……风水之法,得水为上,藏风次之”。无论形势派风水,抑或理气派风水,皆以“气”为基础。形势派风水认为“气”为“形”的内在构成,“形”是“气”的外在表现,即“气者形之微,形者气之著。 气隐而难知,形显而易见”,强调气之形。 这种以“气”释“形”的观念,显然直接上承于汉代以《宫宅地形》为代表的“形法”。 理气派风水则认为不同方位的气有所不同,即“定其位而察其气,……阅冈峦而审龙定气”,强调气之位。成书于北宋末年至南宋初年的《葬书》,其“气”论思想缘何而来呢? 气论思想早在先秦业已日臻成熟,如《周易·系辞》称“精气为物”,即言万物皆由精气所构成。 《左传》昭公元年也提出“天有六气,降生五味,发为五色,徵为五声,淫生六疾。 六气曰阴、阳、风、雨、晦、明也。 分为四时,序为五节,过则为灾”,即用“六气”进一步将人和万物统摄于其中。 气论还被广泛用于各种占卜之中,望气术便是其中一种,其是指以观察山水、物形等气性来推测吉凶的方法。 望气术和同以“气”为主旨的风水,天然就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联,所以两者的结合是必然的。 据《三国志》裴松之注引《吴书》云:“(孙)坚世仕吴,家于富春,葬于城东。 冢上数有光怪,云气五色,上属于天,曼延数里。 众皆往观视。 父老相谓曰:‘是非凡气,孙氏其兴矣!’”又据《南齐书》载:“富阳人唐寓之侨居桐庐,父祖相传图墓为业。 寓之自云其家墓有王气,山中得金印,转相诳惑。”说明望气术在汉魏六朝时期,就被广泛运用到了相宅相墓当中。 随后,“气”论思想便与汉以降的五音宅法相结合起来,《隋书·萧吉传》即称“‘气王与姓相生,大吉。’今黑气当冬王,与姓相生,是大吉利,子孙无疆之候也”。成书于北宋中期的《地理新书》更为明确地表达了“气”与五音宅法的结合,其称“凡气色与本姓音和协,润泽相生,吉”。 之所以如此,这与宋代理学的兴起,有着最为直接的关联。
“相地”“堪舆”与“风水”的相继出现,有着一条较为清晰的历史流变脉络。 先秦时期的“相地”,主要侧重对地质、水文等地理因素的实地勘察,虽然包含了山水形势及方位等因素,是后世风水“形法”和“理法”的雏形。 但还只是一种朴素辨证的相地技术,在本质上与风水大相径庭。“堪舆”本质上与相宅相墓并无关系,是一种重在卜测时日吉凶之术。 作为堪舆衍生分支的图宅术,与以《宫宅地形》为代表的“形法”,皆上承于先秦的“相地”思想。 理气派(“理法”)风水亦上承于以图宅术为代表的五音宅法。 以《宫宅地形》为代表的“形法”,它的以气释形的观念,也成为形势派(“形法”)风水的要旨。 然而,他们之间的不同在于:汉以降五音宅法注重时间和空间,而宋代风水则已将卜测时间加以剔除,只关注空间的问题。 以及经过宋代理学的改造,风水从环境决定论转而为道德决定论,道德决定论成为风水的特质属性。因而,将“相地”“堪舆”等同于“风水”,失之偏颇,流于武断。 即便是以《宫宅地形》为代表的“形法”和以图宅术为代表的五音宅法,与风水的内涵有着密切的关联,亦不能与风水混为一谈。 风水是一个经过长期涵化的流变概念,它们之间虽有诸多交集,但风水的内涵更为丰富多元,且对它们进行了损益,尤其是风水自身所具有的特质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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